防撬门遭遇防盗门专利发明者用法律维权

   2020-07-10 门窗幕墙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0日 12时28分10秒
卢清友1999年发明防撬门边并获得国家专利,成为远近闻名发明家。当他拿着专利向30多家企业推销时,却被拒之门外。然而,市场上随继出现了仿冒防撬门。

  眼看着辛辛苦苦发明的专利被蚕食,卢清友甚为苦恼。在法官帮助下,通过一次次官司,卢清友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来为自己维权……

小偷撬坏朋友家门

  催生防撬防盗发明

  今年47岁的卢清友仅有中专文化。1997年,朋友家的门被小偷撬了,卢清友得到消息赶了过去。站在被撬坏的前,他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抚朋友。

  “防盗门不防撬,叫什么防盗门?”朋友的一句玩笑话,让喜爱发明的卢清友产生疑问:既然生产防盗门的企业声称能防盗,盗贼又怎么能轻易打开防盗门呢?他仔细查看了防盗门,发现盗贼是把防盗门撬坏后进入房间的。

  接下来的两个月,卢清友走遍了重庆市场上所有卖防盗门的店铺,暗访了所有防盗门生产厂家。他发现,防盗门有个通病——不防撬。当时没有正式工作的卢清友,开始打起了“防撬门”主意,几乎全身心地扑在实验发明上。

  卢清友在家里揭不开锅的窘境下坚持了两年。1999年底,“新型防撬保护门边”问世,卢清友获得了国家颁发的防撬门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推销屡屡拒之门外

  各地厂家疯狂侵权

  过去的防盗门虽然结实,但致命弱点是不能承受外力撬门缝的一个关键位置,而老卢的发明解决了这一难题,而且越用外力撬,门就越紧,在里面形成抱死状,令小偷无法撬门而入。

  等到拿到专利证书,卢清友已经负债8000元,无力把专利变成产品,遂决定找厂家生产,以解燃眉之急。卢清友再次借钱,到全国各地去找企业,推销他的发明专利。可没想到的是,一连30多家企业都拒绝了,无一接纳他的专利。

  卢清友万分灰心地回到重庆。他在市场上闲逛时,却惊讶地发现,当初对他专利不感兴趣的企业,正在生产和销售他所发明的防撬门。其实,早在他推销之前,这一实用技术已经引起不少防盗门厂家的注意,随后大量使用这一发明(专利技术是公开的)。

  自己的心血,却成了人家的“免费午餐”,卢清友一气之下找厂家交涉,反被对方撵出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专利屡屡被人侵权,卢清友很是苦恼,但又不知怎么办。

  维权不懂收集证据

  法官不厌其烦指点

  2005年2月,卢清友找到市一中院民三庭办公室,一脸委屈地向法官赵志强诉说自己的遭遇。

  卢清友告诉赵法官,自己对法律是一窍不通,连起诉状都是找人代写的,官司更不知道该怎么打。此时,卢清友手中还揣着告侵权厂家的几页纸的起诉书,以及一大摞证据,证据里面还有很多是复印件。

  赵法官发现,很多证据不符合要求,诉状和证据也很凌乱,证据指向也不明确。
  赵法官告诉卢清友,要指控涉嫌企业侵权,就要证明所买的门是侵权企业生产的,侵权企业的生产规模、销售区域、销售数量、销售收入与索赔都有很大的关系。但卢清友什么也提供不出来,老卢只认一个理,“厂家肯定侵了权”。

  弄明白卢清友的意图后,赵志强从法律角度向他释疑,让他明白自己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继而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既然要告对方侵权,就要拿出证据来,如包装、购货发票、索赔的损失是如何组成的。要证明一件事实,拿证据来证明,相互不能证明,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赵志强还耐心细致地向卢清友讲解当事人在各个诉讼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从如何写诉状、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卢清友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两年自学法律条文

  而今诉讼不请律师

  卢清友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他先将本地一家大型防盗门生产企业告到了市一中院。眼看自己要败诉,这家防盗门生产企业只得放下架子,坐下来与卢清友谈赔偿的事情。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卢清友一面向民三庭的法官求教,一面跑到书店,去自学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卢清友起初对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对专利法一窍不通,随着数次官司的经历,专利法的保护原则、法条,已经被卢清友背得滚瓜烂熟。

  慢慢地,卢清友经过几场官司的洗礼,已经清楚了诉讼程序,知道如何抓住关键,并很熟练地运用法律来给自己维权。走上法庭,念诉状、举证、答辩,俨然成了一名律师。现在,他打官司已经不用找律师代理。

   如今的卢清友已是今非昔比,当初不会写诉状、不知道举证的他,现在不但自己写诉状、自己举证,而且还学会了在法庭上使用各种专业术语,还会在庭外主动和侵权企业联系,沟通交流、寻求和解,最终和侵权企业化干戈为玉帛。

  法官从中沟通调解

   当事双方一拍即合

  卢清友起诉到市一中院的案件,大多都由赵志强主审。赵法官发现,卢清友的专利技术其实本身并不复杂,但非常实用,卢清友发明了专利后,没有进行工业化生产,也没有经济实力来让它“变废为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专利躺在箱子里,无法变成产品,又缺乏市场推广的能力;另外一方面,作为专业生产防盗门的企业,又迫切需要实用性强的专利。

  基于这样的想法,赵志强决定进行调解。他又发现,一个愿意把专利拿出来共享,一个又急需这样的专利,这就出现了一个契机。一个专利收取三四万元的许可使用费,双方都能够接受。经过法官的撮合调解,双方一拍即合。

  成都两家企业涉嫌侵权,被卢清友告到市一中院。赵志强接手后,与侵权企业进行沟通,侵权企业似乎也意识到侵权问题,主动和卢清友电话沟通,最终双方很快达成合作协议。
  状告侵权企业多家

  拿回赔偿几十万元

  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老卢又陆续起诉了10余起案件,打官司对他来说已经变得轻车熟路。

  现在,卢清友还在继续起诉,遇到新问题还会到法院找法官咨询。他逢人便说:打官司让他从法官那里了解到许多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更让他学会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卢清友从开始打官司到现在,已经经历了十几场官司,尽管几经折腾,但都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官司大获全胜,拿到了数十万元使用费和赔偿金,他的经济状况也随着一个个官司的胜诉、调解,而得到改善。

  嘉宾感言

  学会维权

  许多企业专利意识淡薄,时兴的是“拿来主义”,没想到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侵权行为。卢清友打官司也是迫不得已,是为了解决纠纷,不是再平添更大的矛盾。当时双方如果能明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心平气和地进行谈判,一个让一点,最终双方都愿意握手言和。

  知识产权只有与工业化生产相结合,才能实现最大价值。对于拥有技术而无市场开拓能力的卢清友而言,诉讼并不是终极目标,通过诉讼,可以促进其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并以此实现其技术的最大价值及收益的最大化。

  为此,维权的步骤,不外乎先熟悉自己的权利范围,及其技术的应用价值,并以此确定其技术收益的合理预期,在此前提下,通过与技术需求方的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与此相对应,对知识产权法官而言,审理案件的目标不仅是对相关行为是非曲直的判断,作为法院,也不只是做一个谁对谁错的裁决。解决纠纷的同时,最终目的也是息事宁人,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结果。最终目的是实现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以此促进知识产权的应用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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