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根据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组于2013年9月11日就对华镀锌板和镀铝锌板复议后作出的判决,决定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的镀锌板和镀铝锌板重启反补贴调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邀请有关利害关系方在2013年11月4日之前就此次重启调查提交意见。
2012年11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板和镀铝锌板进行反补贴调查;2013年6月17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和鞍钢新轧-蒂森克虏伯镀锌钢板有限公司(ANSC TKS Galvanising Co., Ltd)出口的镀锌板受到补贴,但补贴幅度未超过2%;(2)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口的镀铝锌板受到补贴,但补贴幅度未超过2%。因此决定,(1)取消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钢新轧-蒂森克虏伯镀锌钢板有限公司镀锌板的反补贴调查;(2)取消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镀铝锌板的反补贴调查。
2013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博思格钢铁有限公司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组递交申请,要求审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的上述裁决。2013年9月1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组作出判决,要求撤销对鞍钢镀锌板和镀锌铝板的反补贴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