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巩义市、永城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钢铁行业产能、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9〕1028号),要求各地对2016年上报国务院备案、且2019年仍具有冶炼生产能力的钢铁企业开展核查。请各地认真调查核实本地(河南省)钢铁企业2016年以来产能、冶炼装备变化等情况,按要求填写附表1(自2015年起逐年填写共计5张)、附表2(逐个企业填写),三部门加盖印章后,于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张帆0371-69691526(传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蔡岑岑0371-65509972(传真)
省统计局冀寒阳0371-69699897(传真)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