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7月下旬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7月2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将执行加严管控措施。钢铁行业(含独立球团、高炉铸造)具体情况如下:
一、7月2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绩效评价为A类的首钢迁钢,沿海临港区域的首钢京唐、文丰钢铁、唐钢中厚板、德龙钢铁、纵横钢铁,涉搬迁的天柱钢铁、华西钢铁、国义特钢,停20%的烧结机(竖炉)装备。
二、7月21日0时至7月25日24时、7月29日0时至31日24时,丰南区、古冶区、开平区、路北区、栾州市、滦南县、迁安市钢铁企业停70%的烧结机(竖炉)装备,丰润区、迁西县、遵化市钢铁企业停50%的烧结机(竖炉)装备。
7月26日0时至7月28日24时,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装备全部停产,高炉休风闷炉。
本措施不包含第一条措施所含钢铁企业。
7月19日,邯郸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对主城区及周边执行强化应急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显示:在7月19日20:00至7月26日20:00期间,在《关于印发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第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文件中没有要求停产的烧结机设备在未来一周内,每日20:00至次日8:00也实施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