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10伤!安徽连发两起危化事故 安委办紧急通知!

   2020-07-16 聪慧网sxxjymy29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6日 07时35分0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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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10时20分许,位于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的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停产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鸣事故,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经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该公司对  氨基苯酚装置区的3号原料釜(该釜为压力容器,位于膜过滤器前端,为氢化反应缓冲罐),外协施工单位江苏鑫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名施工人员在拆卸螺栓、打开3号原料釜人孔盖板时发生事故。中控室监测记录显示,10时21分3号原料釜有异常升温过程,10时17分周边可燃气体浓度有异常升高过程,釜内压力为常压。经专家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3号原料釜存有氢气,外协施工人员在打开人孔盖板时,氢气与空气混合,被铁质工器具撞击产生火花或人体静电引发爆鸣,冲击波导致1人在人孔处作业平台死亡、1人掉落在高差约2米的下层平台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蚌埠化工企业爆燃2死9伤

    后续:企业违规生产

    2019年6月28日18时许,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内的安徽麦琦化工有限公司淮上分公司发生一起窒息、爆燃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  

    6月30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徽麦琦化工有限公司淮上分公司窒息爆燃事故的紧急通报》。经初步调查,事故企业安徽麦琦化工有限公司淮上分公司租赁蚌埠市华海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并有年产2万吨聚合氯化铝在建项目)场地违规建设柴油清洁剂项目,违规组织工人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导致作业人员窒息被困,在施救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近期蚌埠市连续发生

    两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生产安全事故发出紧急通报

    2019年7月13日10时20分许,位于蚌埠市禹会区的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停产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鸣事故,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经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该公司对  氨基苯酚装置区的3号原料釜(该釜为压力容器,位于膜过滤器前端,为氢化反应缓冲罐),外协施工单位江苏鑫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名施工人员在拆卸螺栓、打开3号原料釜人孔盖板时发生事故。中控室监测记录显示,10时21分3号原料釜有异常升温过程,10时17分周边可燃气体浓度有异常升高过程,釜内压力为常压。经专家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3号原料釜存有氢气,外协施工人员在打开人孔盖板时,氢气与空气混合,被铁质工器具撞击产生火花或人体静电引发爆鸣,冲击波导致1人在人孔处作业平台死亡、1人掉落在高差约2米的下层平台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作出批示,要求必须引起高度关注,此类事故全省已发生多起,蚌埠市重复发生,要坚决遏止。要总结分析,查清原因,接受教训,采取坚决措施,决不贰过。

    此外,2019年6月28日,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内的安徽麦琦化工有限公司淮上分公司发生一起窒息、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半个月时间内,蚌埠市接连发生两起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反映出蚌埠市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生产压力未传导到基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政治自觉,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习  总  书  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钉钉子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关键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督促企业压实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在持续深入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对化工园区(集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停产半停产、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以及近年来发生过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或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地区、企业进行暗查暗访,突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整治企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存在的“三违”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做到不达标、不复产。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隐患问题背后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真正做到排查一项隐患,整治一类隐患,解决一批问题,以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严肃事故调查,真正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倒查事故背后的问题,不论涉及到任何人、任何单位,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警醒和教育作用,通过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严肃处理,真正起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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