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供热采暖网 春节后,王先生发现自家店铺的暖气一天比一天凉,待在屋里得穿2件棉服。
“我们这也是实在冻得不行了。”3月13日,王先生和另一家门市房的业主将所在供暖公司告上法庭。
温度计放暖气片上5分钟温度保持在16℃
眼看采暖期就要过去了,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区蕙兰四街的王先生却憋了一肚子的气,采暖费每平方米比普通住宅多交4元,自己一分不少地缴,却享受不到温暖。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房子属于门市房,白天他和妻子在一楼做生意,晚上到二楼睡觉。天冷的时候,店内的温度最低达到12℃,最高14℃左右。
“我们多次找过供暖公司和换热站,报修了多少次,却始终得不到解决。”王先生说,上一个采暖期,供暖也不好,供暖公司派人给做了暖气管线改造,但改造后依旧不热。
3月13日,王先生和邻街的另一家超市老板每人写了一份起诉书,将所在供暖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已经立案。
在蕙兰四街,除了王先生家还有8家店铺。“我们这些家店铺,冬天特别遭罪,室内都达不到18℃,晚上经常被冻醒。”超市的姜女士说。
10时30分许,记者将温度计放在王先生家的暖气片上,5分钟后,温度计上的温度依旧为16℃。
随后,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会展中心热源厂一分公司,一名张姓工作人员把门牌号记载在A4纸大小的记录本上。
记者看到,从2月14日之后,报修的投诉写了满满20多页,正反面都是。当记者想要看一下报修原因时,被该工作人员拒绝。
当记者询问王先生家供暖不热原因,换热站进出水温度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只负责记录,其他的不归他管,至于记录后维修人员会不会去修他不知道。
11时许,记者找到该换热站站长。得知王先生家是店铺后,站长称,商业店铺不在供热条例范围内,没有18℃的达标要求。同时,该站长表示,王先生已经通过法院起诉他们了,他不想给出任何供暖不热的解释,爱去哪告去哪告,随后将记者和王先生赶了出来。
供暖公司:下个供暖期将和店铺签协议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天润供暖公司,客服部一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春节后也接到一些居民和商铺反映供暖不热的情况,这其中也有一些原因。
王女士说,年后该换热站的换热器堵了,造成部分居民家中暖气不热,但现在供暖都已经正常了。同时,也有一些居民由于住的是把山顶层的房子,或是入住率较低,也存在不热的现象。
对于商业网点的供暖标准,王女士表示,现在并没有条例规定低于18℃就不达标,18℃的标准不适用王先生家。
王女士说,下个采暖期,他们就准备和这些商业网点大面积签署供暖协议。“今年只是个别的商业网点签署了协议。”王女士说,相关部门也有规定,如果供暖公司和商业网点有协议,就以协议为准。如果协议双方达成的共识是15℃,那么达不到15℃商家可以找供暖公司,高于15℃就是达标。如果商家不满意,也可以不缴纳采暖费。
供热办:商业网点没有统一的室温最低标准
昨日,供热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一些商业网点来说,还没有统一的室温最低标准的明文规定,如果商家和供暖公司签署了协议,大都按照协议办。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没有和供暖公司签署协议的商业网点,可以参照《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如果商业网点存在举架过高,网点经常开门有人出入,存在私改窗户大小或是将暖气装修在内等,都会影响到商业网点的供热温度,也会影响到退费情况,甚至不予退费。
而且,商业网点的测温退费问题,也不能完全参照《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