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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七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共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七期工程
2、项目编号:辉交建2018DZB032号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七期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吕巷街(清晖路-南水北调干渠)的管道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内容;
二标段: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七期工程(探伤),管道焊缝暂按每12米计算一道;
三标段: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七期工程(管道管件),项目所需材料为:保温管、三通、弯头及相关辅材、材料价格均已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四标段: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七期工程(阀门),项目所需材料为:阀门及相关辅材,材料价格均已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工期:60日历天/标段
7、市场预测价:一标段<85.179603万元;二标段<5.559641万元;
三标段<105.1723万元;四标段<17.6160万元。
注:投标报价高于市场预测价的为废标。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同时提供2018年以来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C级及以上)(2)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第三标段:(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的生产制造商。(2)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第四标段:(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阀门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2)阀门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授权经销商须提供阀门生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3)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不足3年者,据实提供)。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08:30至2018年6月25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19日08:30至2018年6月25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