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调解 鸿图地暖退还4980元货款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6时46分51秒

    慧聪供热采暖网 “鸿图地暖安装的产品与当初购买的对不上号,两个月电费竟达8000多度,我怀疑是‘三无’产品……”针对市民胡女士对鸿图地暖十堰营销中心的投诉(本报1月15日曾报道),辖区三堰工商所日前对双方作出最终调解,鸿图地暖答应退货,并退还4980元货款。

    三堰工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胡女士反映当初购买的是“爱康”牌地暖,最终安装的却是“维士利”牌的问题,经查,鸿图地暖当时确实没有经营“爱康”牌地暖,为胡女士个人疏忽所致。

    此外,“每月用电500度左右”的说法,为厂家在房间密封、墙高不超过3米、周边群体供暖,设定合理节能运行等特殊条件下计算出来的,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实现。鸿图地暖明知每月用电绝对会超过500度,依旧向胡女士声称“不会超过500度”,须就此承担一定责任。

    对胡女士反映“两个月用电量达8540度”的问题,三堰工商所调查发现,系该产品功率过高,导致用电量过大。

    三堰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鸿图地暖售出的两台“维士利”牌地暖锅炉,均因耗电量过大遭退货;而且,该型号地暖锅炉早在2012年就已停产,说明书上的服务热线也已停用,才会出现该服务热线被一家上海汽车销售公司使用的状况。

    该工作人员说,鸿图地暖出示了地暖检验合格证、进货票据、厂家出厂证明等资料,并非“三无”产品;其产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仍需相关部门检测。最终,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协商,鸿图地暖同意退货并退还胡女士4980元货款。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选购电器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产品的特点及规格,按照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不要贪图便宜,也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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