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供热采暖网讯】6月5日,被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勇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开庭,被告人吴勇因触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吴勇于2006年11月起,在无棣县经营一家铁件制修中心。其间,吴勇雇用了几名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接工人,也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而且工作现场严重缺乏管理,后来又超范围从事锅炉生产活动。
2014年12月18日早晨,该制修中心工人孔某在厂区对一台新焊接的锅炉进行泄露检验加压实验。在气压加压检验过程中,被检验锅炉顶盖突然迸飞出去,正击中4米外在一边进行焊接作业的佘某头部,造成佘某头部开放性脑损伤死亡。
无棣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吴勇无视国家法律,经营的生产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因此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