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供热采暖网 2013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河北、浙江、湖南、广东、重庆等5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室内加热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双峰县亿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室内加热器(多功能保健电暖桌)(商标:心旗,规格型号:DYX-580580W)输入功率和电流被检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