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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94号(资源环境类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天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支持力度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加强三峡水库相关研究的建议
您提出进一步加强研究,提高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监测数据,目前库区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保持或优于蓄水前水平,显现出“从库尾至坝前水质沿程趋好”的变化趋势,干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长江干流上游以及乌江和嘉陵江。支流回水区水质等级较蓄水前有所下降,库区支流回水段、河口及库湾区域藻类水华时有发生。为深入研究上游梯级水库开发建设运行对三峡水库的影响,水专项“十二五”项目专门设置了基于水质改善的水库群优化调度课题开展专项研究,主要解决水文情势变化条件下库区水质安全保障的关键技术。
您提出的总磷超标问题,我部十分关注。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但总磷污染问题突出,在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段总磷浓度大幅上升,在江西、安徽段浓度下降,到江苏段再次上升,到上海入海口的朝阳农场断面达到高值。为此,我部在牵头编制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拟将总磷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力争查明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您提出的有关库区总磷来源的意见十分及时,我们将与重庆方面加强沟通联系,深入研究,结合环保大检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相关战略环评、规划环评成果落地等工作,建立流域水污染排放源清单,加强流域污染防治,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的建议。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投入的建议
多年来,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三峡库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不同渠道予以支持。一是发展改革委从中央基建投资中安排资金,依据《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积极支持重庆市三峡库区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截至2014年底,发展改革委已支持重庆市建设三峡水污染防治项目183个,项目总投资196.81亿元,安排中央补助投资107.05亿元。二是中央财政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等渠道,支持包括三峡库区在内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为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安排重庆市5.3亿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三是为做好三峡运行后的相关工作,国家编制实施三峡后续规划,安排资金1000多亿元,水环境保护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今年财政部会同我部印发《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鼓励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PPP工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正牵头研究设立长江水环境保护治理基金,加大对环境突出问题的联合治理力度。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继续争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建议库区及上游有关地方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我们将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