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5批次食品不合格 油条铝超标、矿泉水检出致病菌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9时29分08秒

    慧聪净水网   10月18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5批次食品不合格。

    抽检显示,1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1批次天然火山矿泉水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1批次原味青豌豆检出酸价超标,以及1批次香酥莲心果和1批次咸肉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产品分别来自:泰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茂御酒店、延边农心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漳州开发区黄金山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好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

    据了解,油条存在着铝的残留量超标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加工者使用了含有明矾的食品添加剂--泡打粉。含铝泡打粉禁止在发酵面制作过程中使用,但是可以在油炸食品中使用,比如,油条,只是使用后成品的铝残留量不超过100毫克/千克。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30-2015)中规定,咸肉的过氧化值应≤0.5g/100g。《坚果炒货食品》(Q/FHKF0005S-2016)(企业标准)中规定产品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或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无锡、镇江、泰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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