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0]7062号计划函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地方戏曲艺术剧院的委托,拟就其舞台用品及设备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WHJT―ZH―2010―4216;
二、采购人:湖北省地方戏曲艺术剧院;
三、采购内容:
湖北省地方戏曲艺术剧院石英泡、芯线、电脑灯泡、录音话筒等舞台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配套服务等(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竞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竞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
3、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果不是竞标人自己生产的,竞标人应按本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制造厂家的证明文件或代理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及售后合同服务承诺;
4、必须在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5、竞标人必须在本省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参加投标竞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负责人姓名、有效联系电话)。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0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6日17时止(工作时间)持上述第四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本,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上午9:30时前(上午9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会议室)
2、邮政编码:430014
3、联系人:卫冬、李响
4、电话:027-82774315、82776817
5、传真:027-82794909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