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广电网】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1|网络直播监管的三驾马车
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此前,文化部已经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亦已经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化部聚焦于网络表演监管(比如文艺表演、网络游戏),广电总局则聚焦于网络视频监管(比如赛事直播、演唱会直播)。但具体来看,在面向网络直播平台监管过程中,文化部与广电总局存在一些交叉。
而本次网信办发布《规定》最大的意义,在于某种程度上明确了“分层监管、分类实施”的双资质原则,其中网信办是最高监管机构。《规定》表示,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直播,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可以说覆盖了网络直播的所有形态。
无论是广电总局还是文化部,其制订的监管法规均是网信办意志的反映。或者可以这样描述,网信办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文化部的“监管者”。
不过此次严厉监管对广电新媒体是否是利好,还有待观察,毕竟赢得用户还得靠产品和实力说话。
1|突出新闻直播监管
《规定》以较大篇幅阐述了对新闻直播的监管,指出有的平台缺乏相关资质,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扰乱正常传播秩序,必须予以规范。
此前这一块存在一些死角,比如在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相关重要领导人和会议活动时,一些网站或者个体以“视频直播”、“图文直播”等方式介入。倒不是说无法可依,主要是社交媒体难管。
《规定》提出了所谓“双资质”要求,即: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联想到之前相关部分对新闻资质审核的收紧,事实上符合这一规定的平台和个人寥寥无几,新闻舆论或将重回“传统媒体”怀抱。
具体而言,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得歪曲新闻信息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2|《规定》解读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订的规定是有依据的,记住“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句话,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文化部瞬间矮了一级。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直播,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主体;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包括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和用户。
1)明确监管区域,全境适用;
2)明确监管范畴,所有形态一网打尽;
3)明确监管对象,平台、发布者、使用者全部纳入。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师出有名,网络“喷子”们,是为你们好!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监督管理。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行为。
网信办是有中央授权的“大内总管”,其它都按照“我”说的办!
第五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差不多就是“新闻直播是禁区”的意思。
第六条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在我这报道之后,去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次报道。
第七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出事了别以“人手不够,流程不足”为借口,我都提醒你了。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想做网络直播平台,就得把自己当电视台看待,别每天就想着博出镜,抢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