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针对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社会单位普遍存在的消防控制室监控设备功能不完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善,值班制度不健全,值班人员不掌握控制设备操作方法尤其是应急处置程序等突出问题,以及经常造成建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致使小火酿成大灾的严重后果,部消防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目前,该《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实施。
该《标准》立足于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率,提高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仅对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消防电源控制等设备的功能要求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而且为了解决由于消防设施设备平时工作状态不正确而造成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控制初期火灾作用的问题,还对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设置提出了易于理解和便于操作的技术要求,尤其对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提出了非常详细和具体的要求。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该《标准》,部消防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标准》贯彻实施工作。一是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广大社会单位宣传《标准》重要性和主要内容,营造学习、贯彻《标准》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加强培训。要把《标准》纳入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的内容,使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标准》的各项要求,以便于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认真贯彻执行。三是要加大贯彻力度。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把《标准》规定的内容作为对有消控室的社会单位排查整治的重点,对社会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隐患坚决督促落实整改,力争通过战役使大部分社会单位的消控室达标,从源头上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的能力,全力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