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辽宁锦州凌海消防大队在“清剿火患”战役中,通过网格化排查发现,凌海市团结街和青年大街各有一处藏匿在平房居民小区家中的非法储存、销售、倒卖液化气罐的黑窝点。经大队研究决定,对这些黑窝点进行突击检查。
2011年12月28日,专项行动小组对两处黑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在团结街的一居民住宅内共查处非法灌装液化气罐47个,其中14个空罐,33个满罐,共储存液化气495公斤,并发现有非法私自罐气的组装设备;在青年大街的令另一处居民住宅内共查处非法灌装液化气罐35个,其中17个空罐,18个满罐,共储存液化气270公斤。而且这些液化气罐大多罐体老化严重。
这两处住宅内不仅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施,屋内环境杂乱,铺设电气线路未穿阻燃管。狭小的院子内不仅堆满了小型中型的液化气罐,而且有人员居住并在屋内使用明火做饭。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罐被堆放在院子各处,大多都是存有液化气的满罐。将如此大量的液化气罐储存在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民房内,并私自倒罐进行销售,随时可能发生起火爆炸,严重威胁着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着火,后果将不堪设想。凌海市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决定收缴这两家非法储存的所有液化气罐,运至凌海市液化气站统一保管,并将两名黑窝点的经营者带回到凌海市公安消防大队进一步协助调查。
通过调查得知,两名黑窝点的经营者分别是徐某和郜某,两人经营这两个黑窝点的时间分别为三年和十年。他们从居民和饭店那里收空的液化气罐,通过农用三轮车运送到液化气站进行充装,然后再将这些灌满的液化气罐送回居民和饭店,有些送不完的满罐就运回到自己家中储存。执法人员问到为何会有倒灌液化气罐的工具时,徐某交代,因为有些用户着急使用液化气,所以他们就将几个罐里剩余的液化气体充装到空罐中,送给用户使用。而对于不合格的或损坏的液化气罐,他们会用将其重新组装再投入使用。当问其知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时,他们都点了点头,说知道。但面对金钱的诱惑,就无视了法律的存在。
凌海市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给予徐某和郜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收缴上来的液化气罐送由凌海市液化气站保管。
此次突击行动得到了辽宁电视台、锦州电视台、辽西商报等多家媒体报社的新闻记者的跟踪采访,受到了总队、支队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年关将近,凌海市公安消防大队下一步将确立整治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罐的黑窝点的专项行动,对全市进行全面排查,以确保凌海人民可以过上一个平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