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微型消防站(社区)建设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CNCG2017—027 ) 根据盐城市城南新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就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微型消防站(社区)建设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NCG2017—027 二、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微型消防站(社区)建设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微型消防站(社区)建设装备采购项目,包括全部设备的主件和附配件的供货及其运输、人工、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损耗、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为47万元。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并满足采购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五、质量要求: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六、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人民币47万元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消防器材销售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2月26日14:30-15: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26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龙广场D1楼(城南新区行政审批中心3楼317室)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九、开标有关信息 2018年2月26日15:00时 开标地点:新龙广场D1楼(城南新区行政审批中心3楼317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电话: 18068876588 ; 采购人地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 ,邮政编码: 224000 ; (二)采购人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5-86660013 采购单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南新区新龙广场)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玖仟元人民币。 2、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方式。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54045822452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无需汇款,而是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评标结束后,中标人按上述开户行及账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指定账户),未中标人其汇票退回。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6日 招标文件下载:C:\fakepath\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微型消防站(社区)建设装备采购项目--2018年1月22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