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基层单位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基层单位指挥中心
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周采购[2016]40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情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交货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4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
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三年无重大违法承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为投标货物(拼接控制器、接处警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4、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需现场勘察并绘制现场方案设计图
7.为了保证实现与支队、总队接处警系统的对接和互联互通,接处警系统需提供上级单位原建设厂商的授权文件和对接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详见采购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6.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7.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第三项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原件及复印件。
7.2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留存。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冯振南
联系电话:0394-812294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堂
电话:0394-8283819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