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纺织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11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4时56分40秒

    慧聪消防网讯    赢享中国·慧聪网消防行业品牌盛会报名进行中     为深刻吸取全国各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事故教训,从源头上杜绝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目前消防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让大家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有个系统认识,笔者试结合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的纺织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现状在此试作讨论。

    一、射阳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射阳县是全国有名的产棉大县,劳动密集型的纺织类企业众多。据笔者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射阳县劳动密集型的纺织类场所存在“三多”现象:

    一是大型劳动密集型纺织企业多。江苏双山集团、振阳集团、祥和纺织、金港特种纱线有限公司等大型劳动密集型纺织企业均是射阳县的支柱企业。这类纺织企业大多成立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单位产量高、规模大,员工多,每个单位都有几百名甚至上千名员工。这些大型劳动密集型纺织类企业由于建成年代久远或其它原因,建筑结构大都是砖木、砖混、简易大棚、简易钢结构大棚等为主,耐火极限普遍较低。

    二是家庭作坊式纺织类加工厂多。由于射阳县是全国有名的产棉大县,棉花产量居于全国前列,因此,得天独厚的棉花供应量导致各类家庭作坊式纺织类加工厂在全县也是比比皆是。甚至随便走进一条小巷、一个小区,都能发现一些家庭作坊式加工厂。员工可能是附近居民,也可能就是整个家庭的全体成员。这些家庭小作坊式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空间,会将成品或半成品在本来就不算大的房间堆成山高,遮挡了视线,也堵塞了通道,有时候一个人想侧身通过都很难。当然,这类家庭作坊往往大都是什么手续都没有办理。

    三是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多。

    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大型劳动密集型纺织企业有些由于建成年代久远,《消防法》还未颁布实施,有些则因为政府干预的关系,因此很多没有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小型家庭作坊式加工厂由于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或为了节省费用等原因,绝大多数都没有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2、“三合一”现象严重。“三合一”现象一般以小型家庭作坊式加工厂为多。这些家庭作坊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吃饭、住宿、生产都在一个车间内。车间内到处堆满了成品或半成品,然后在门外或墙角放个液化气灶或电磁炉做饭,晚上或者在车间打个地铺,或者在楼上睡觉。

    3、易燃可燃材料众多。纺织类企业的原料是棉花,成品是棉布或棉纱,废品是棉絮,这些都是易燃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场所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懂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场所也很少配备或不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纺织类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的整改对策

    一是政府牵头,强化治理。消防部门应将当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调研整理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当地政府,由政府根据隐患情况对存在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该补手续的补手续,该整改的整改,该搬迁的搬迁,该关停的关停。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隐患可由政府或当地安委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家庭作坊式加工厂的隐患则可由政府落实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落实到辖区派出所,由辖区派出所对存在隐患的场所落实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强制措施关停或处罚。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对存在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要利用一切手段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制裁和曝光,形成震慑,让存在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充分认识到隐患必须整改,蒙混不能过关。

    三是加大宣传,舆论引导。一方面,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利用各种媒介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引起社会各界对这类场所的关注,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当地消防部门要联合辖区派出所强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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