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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维化工公司国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应急救援
重庆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川维化工公司国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重庆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中国石化资[2018]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中统筹安排解决。(川维化工公司国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重庆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川维化工公司国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重庆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原消防队西侧和30万吨醋酸乙烯项目北侧。
2.3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9667万元 (含税),其中8500万(含税)用于购置消防车等消防装备。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约60万元。
2.4建设规模:新购消防车等消防装备约50台(套)。老区改建一座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为1237m2,建筑面积3693m2,新区新建一座单层框架结构车库,占地面积385m2,建筑面积385m2。
2.5设计周期和设计工作服务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方案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含概算)完成时间 10 天,详细工程设计完成时间 40 天。
设计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及服务工作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除新购消防车等消防装备外的其余工作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含防雷、消防等专篇和概算)、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等经济及技术文件编制,满足地方报件和中石化相关要求,并协助甲方完成地方报件工作,协调配合服务工作等本项目建设期的所有由设计完成的工作。
3.投标人 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计人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聘用于投标人单位),且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人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主要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同类或类似项目:指石油化工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设计,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放弃投标,除非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8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1105室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银行缴款回执单(请缴纳至本款第(2)条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内,并注明是 “购买川维化工公司国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重庆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填写《开票信息登记表》(见本章附件),并加盖公章。(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信息)。
(2)收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寿支行川维分理处;
账号:3100085429022100670;
联行号: 102653000587 (工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 2018 年 4 月 24 日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4日 9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
6.4递交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
7.开标7.1开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24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
7.3开标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邮编: 401254 ;
联系人:曾成瑜 ;
电话: 023-68972689、15909304327 ;
传真: 023-68974488 ;
电子邮箱: zengcy.swnl@sinopec.com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2.其他12.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制作软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12.3 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