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从7月21日开始,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我省转交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线索,全省各级政府、部门随即启动了调查处理工作。7月25日,督办的首批7起典型案件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一、哈尔滨市阿城区碎石厂粉尘污染案
信访举报:“阿城区金龙山镇政府东侧500米的张国珍采石场无手续,粉尘污染扰民,开采山体破坏植被”。
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该企业为碎石厂,外进石料加工,不存在开采行为。但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在石材破碎、输送、装卸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目前,阿城区有关部门已经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二、哈尔滨市双城区永胜乡草原破坏案
信访举报:“双城区永胜乡建乡村胡家亮子草原在7、8年前被改成玉米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发现,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因汛期水大,检查人员未能近距离对现场进行勘察。村支书孔庆丰证实,草原仍在耕种作业,尚未退耕还草。双城区委、区政府将成立调查组,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三、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水源地环境案
信访举报:“铁锋区曙光南大街树新路北侧的铁锋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农田生产废水和棚户区生活污水直排”。
调查发现,情况属实。目前,齐齐哈尔市已经对该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了综合整治,投入资金370万元,改造排水管线,清理垃圾,填埋土方,修水泥明渠,拆除旱厕,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界标,限期关闭水源地保护区内8户企业。
四、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氧化塘污染案
信访举报:“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生活污水明渠排放,造成嫩江流域往富拉尔基区方向江水严重污染,水体发黑且臭不可闻,影响居民健康”。
调查发现,情况属实。6月20日,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和省环保厅联合调查组在对氧化塘与嫩江之间10公里的排水管线排查时,发现了一个隐蔽设置的排水管和控制阀,可将氧化塘废水排入嫩江。调查组当时已经责令拆除了排水管和控制阀,私设排水管线单位被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区水务部门负责人被戒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五、齐齐哈尔市甘南县草原破坏案
信访举报:“甘南县中兴乡同利村开垦300多亩草原种黄豆,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调查发现,情况属实。甘南县政府对未经批准开垦耕地的村民依法予以处罚,收回私自开垦的土地,对村民违规开垦的土地进行退耕。
六、伊春市铁力市大安河金矿环境违法案
信访举报:“铁力市大安河金矿氰化钠露天堆浸,呼兰河有死鱼现象”。
调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存在堆浸提金的违法生产行为;堆浸废水循环使用,没有排水迹象;未发现河道中有死鱼现象。铁力市环保、安监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处罚文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目前,企业已经停产并开始拆除违法设施。
七、七台河市勃利县木炭厂烟尘污染案
信访举报:“勃利县铁西街新华大队砖厂附近2家木炭厂夜间生产,产生烟尘污染”和“勃利县4家饭店使用原煤,造成城区空气污染”。
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被举报的2家木炭厂无证无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违法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另外,现场检查中还发现类似木炭厂3家。勃利县委、县政府组织力量立即整改,取缔了5家木炭企业。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家饭店污染问题,其中一家已经改造成燃气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另外3家饭店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造成节能环保型炉灶,逾期未改正,将吊销其营业执照。县委、县政府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了责任追究,对县工信局及主管副局长刁乃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局长姜晓军予以通报批评,处理结果已经在县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