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江苏省南通市应急管理局2月22日发布通报称,日前,有群众举报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双马化工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后,销售给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数额巨大,该情节涉嫌构成犯罪,依法依规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报称,2019年2月13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的举报函,举报双马化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苯胺)经营活动。
根据通报,双马化工主要从事硬脂酸、动物油脂、棕榈油等化工产品的经营业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对调查询问,并通过已调取的财务资料初步分析,发现双马化工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后,销售给新邦化工,经营数额巨大。鉴于上述情节涉嫌构成犯罪,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表示,该案件暴露出双马化工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曾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竟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无证经营,说明双马化工仍未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法律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乏,导致触碰法律红线。新邦化工在双马化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仍长期通过其购入危险化学品,同样存在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
通报强调,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框架,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要求,自即日起立即部署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排查工作,重点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逾期未换证违规经营等情况。同时,各地除了对现有的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外,应密切关注根据“263”、“四个一批”等专项行动要求关闭取缔的化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私自转型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