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逢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丽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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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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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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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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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2015年公司以加快资产整合步伐,积极谋求盈利资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化工资产提效工作,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浙铁集团旗下化工产业板块中的重要资产浙铁大风同时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9月10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12月10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本次重组已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16年3月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已披露并向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2.江山基地搬迁进展:自2011年与江山政府就公司整体搬迁部分事宜达成共识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搬迁工作,与政府开展了持续的商谈。由于搬迁涉及到搬迁地点选择、拆迁、建设、项目选择以及赔偿等多个因素,工作复杂,协调难度大,搬迁工作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整体搬迁难以在预定的2016年6月底之前完成。2015年,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公司“就地整治提升”,尽快实现搬迁。报告期内搬迁工作未取得实质进展,后续如出现搬迁工作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诉讼事项进展:浙铁江宁于2015年4月23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四明化工就与浙铁江宁氢气供应合同纠纷一事向镇海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镇海区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了该诉讼事项。目前,该诉讼尚未进行判决,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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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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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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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