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一天(1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宣布,我国决定推进化肥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自2009年1月25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的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至此,国内化肥价格体制正演绎着自1998年以来的第三次重大改革。
昨天,年后第一天上班的多名化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是化肥行业的一场“及时雨”,因为历经近年化肥价格大起大落的磨炼后,国内化肥行业经得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半计划半市场经济的政府指导价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变化,改革市场化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
十年历经三次重大改革
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这次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有三项: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的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市场集中度较高的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仍进行适度监管,但适当调整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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