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涂料网讯:6月28日晚,渝三峡全资子公司渝三峡化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税稽查局通知书称,渝三峡化工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证实为虚开,所涉及发票132份,金额1.31亿元,涉及增值税2231万元。根据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
据初步了解,系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下游商品品名不一致,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造成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认为三峡化工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证实为虚开,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渝三峡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为虚开 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随后,渝三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渝三峡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根据渝三峡此前公告显示,涉及发票的取得时间集中在2016年,请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是否需要对以前年度收入和利润进行调整,是否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
2、渝三峡2018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83.94%,归母净利润1,107.49万元,同比下降34.9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业务大幅减少所致。请公司评估本次重大事项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情形以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
同时,深交所要求渝三峡在2018年7月11日前回复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