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涂料网讯: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研发试制检测平台1#楼等20项(小米互联网电子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屋面及室内防水工程
1.2分包工程地点:北京亦庄开发区路东区E6M-1地块
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3887.97万m2,其中地下车库及出入口25875.21m2,高维实验楼18431.52m2,云计算平台10039.14m2,研发试制1#楼30594m2,研发试制2#楼18948.1m2。
第二条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小米互联网电子产业园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范围内所有屋面及室内防水施工:
2.1图纸范围内:
1>地下车库:出地面人防出口、车库出口、风井等屋面防水;排水沟、集水坑侧面及底面防水、室内房间污水泵房、消防泵房、中水机房、空调补水泵房、隔油间、直饮水机房、给水泵房、更衣淋浴室、卫生间、清洁间等房间地面以及防水上卷;
2>研发1#楼: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人屋面、不上人屋面防水以及女儿墙、墙面、风井等防水上卷;临近女儿墙混凝土柱防水;雨棚防水;室内房间厨房(粗加工、热菜间、凉菜间、面点间、洗碗间)、新风机房、消防水箱间、热水箱间等房间地面防水以及上卷。
3>研发2#楼: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人屋面、不上人屋面以及女儿墙、墙面、风井等防水上卷;临近女儿墙混凝土柱防水;雨棚防水;室内房间厨房(粗加工、热菜间、凉菜间、面点间、洗碗间)、新风机房、消防水箱间、热水箱间等房间地面以及防水上卷。
4>云计算平台:上人屋面、不上人屋面防水以及女儿墙、墙面、风井等防水上卷;室内房间冷冻机房、水泵房、窗井、设备吊装孔、新风机房等房间地面以及防水上卷。
5>高维试验楼:上人屋面、不上人屋面防水以及女儿墙、墙面、风井等防水上卷;室内房间:水井、窗井新风机房等房间地面以及防水上卷;
2.2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按照国家、地方规定需做材料复试的,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分种类、分批次进行复试,实验室应满足资质要求。若个别材料根据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条文规定有指定实验室的,承包人要按规定寻找实验室。
2.3承包人需提供材料样品的,应对该样品进行封样保存。保存地点由发包人确定。
2.4具体工程量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图进行计算。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发生的所有材料及构件的购买、运输、制作、安装(含机械进出场)、配合二次结构施工、成品维护、验收等。
2>为完成本工程必须的自检、测量、以及北京市现行的防水试验、检测及材料检验,以及为完成试验和检测所必须提供的材料试件。
3>防水工程验收及相应的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等各种技术资料的归档并移交(份数由发包人确定)。
4>合同履约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浮动的风险。人材机市场价的上浮或下调所产生的风险或收益均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且已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5>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正常施工和验收所必须包含的工作。
6>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期间与周边单位及政府各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等工作;
7>为完成上述各项工作所须进行的所有辅助工作、施工措施工作及机械设备进出场等;
8>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任务;
9>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5承包人无条件接收发包人提出的任何关于施工范围变动的要求,承包人以业主最终确认的施工内容、界限并经发包人确定后的施工范围为最终的合同施工范围。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或工期索赔,施工范围变动后合同价款以合同清单综合单价为准予以调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合同范围内工期如下:
(1)屋面工期为30日历天;
(2)室内防水工期为45日历天;
(3)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实际进度情况另行通知为准。
3.2施工工期内遇春节,农忙、秋收及其它节假日均不予增加工期。施工期间人数符合现场进度,具体人数由发包方确定,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3.3工期延误处罚规定: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工期每延误1天,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的罚款。
3.4任何情况下,无论总包施工工期出现任何情况的延期,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否则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对发包人、业主等单位的损失。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杯、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杯,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2任何情况下,由于承包人原因(全部或者部分)导致发包人不能按期完成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质奖、北京市绿色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或者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及其他任何经济损失,承包人应赔偿工程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该损失中包含发包人因工程未达到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质奖、北京市绿色安全文明工地而需支付给建设单位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和建设单位迟延入住而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等。
第五条 文明、安全标准
5.1本分包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标准要求北京市绿色安全文明工地。
5.2所有机械设备及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应符合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所有车辆及设备均应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和要求。
5.3承包人自行协调北京市各主管部门工作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5.4承包人严格执行园区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确保车辆行驶运输安全,确保园区及市政道路无遗撒;
第六条 合同价款
6.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价款构成详见经发包人接受的承包人的合同预算书。
6.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人在仔细研读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后附合同文件的条件下,通过现场实际踏勘,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费用涨价情况,结合自身条件认真报价,承包人一旦中标,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吊装费、材料费、成品保护费;各种辅助材料费;各种检测试验费用;施工资料形成、整理、归档费用;中小型机具费;食宿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现场及加工场修建、整改、拆除费;人员及设备进出场费、场内、外运输费;各级管理费、规费、利润、保险、劳保、税金、风险费等费用。
(2)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生活费、工资、奖金、工资附加费、社会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保费、窝工、误工损失费、各种证件办理费、人员各种培训费、交通费、通信费、特殊技术措施费、检查整改费、二次搬运费、工具加工及维修磨损费、成品保护费、清理费、维修费、场区卫生及垃圾清理费、冬雨季施工降效费、抢工费、规费、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3)施工辅料费用(注明:辅助材料为投入工程实体的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材料、用具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建设及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全部零星用工费用。施工风险费、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费。
6.3除招标另有规定外,在施工期内,合同金额不会因任何市场或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做出任何调整,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费用主张。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合同风险期自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总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包括工程延期。
6.4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人工、材料、机械、工期、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费率等要素的波动而调整,也不因本报价履约内有关工作条件、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作时间或人工工资标准和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税费和政府收费或其它在本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货物、机械、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价格或费用的变化或货币的贬值而调整。
6.5报价中不含工程水电费,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场内的生活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通过挂表计量的方式每月30日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合同图纸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亦庄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公告日期
2018-03-12
截止日期
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