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镀作坊污染环境获刑8个月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9时23分08秒

检方出台《意见》全面介入水环境污染治理

    慧聪表面处理网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来临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近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水资源案件5件6人,提起公诉35件77人(含直诉案件)。此外,市检察院近日出台了《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将全面介入水环境污染治理。  

    前不久,开设非法电镀作坊从事电镀作业、排放污水的犯罪嫌疑人鲁某,经检方依法公诉后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鲁某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租赁厂房开设非法电镀作坊从事电镀作业。鲁某的作坊无规范污染处理设备及措施,且利用自建渗坑排放、处置电镀废水。经鉴定,渗坑中的污水各项重金属严重超标,污染环境。其中总铬超标110.6倍,总锌超标157倍,六价铬超标359倍。最终,检方对鲁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5月,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毓勇等2人,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工精馏或蒸馏残液1000余吨,交由不具备污水处理资质的被告人徐长福等3人处理,造成有关河流水体污染并致使沿岸企事业单位中的13名员工身体不适,入院治疗。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以涉嫌污染环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林毓勇、徐长福等5人批准逮捕,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5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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