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表面处理网讯:非法排污超标291倍,近日,电镀厂老板吴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泉州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吴某为牟取高额利润,在明知有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未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在他租赁于丰泽区清源街道田边社区的厂房内经营一家电镀加工厂。该加工厂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电镀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通过水沟排放及水池渗透。去年8月,丰泽区环保局等部门到该电镀厂检查,发现吴某的非法行为,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丰泽区环保局从现场直接外排及往地下渗透的水池中取样品进行监测,发现8个样品中的镍浓度最高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排放标准的291.2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吴某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龙岩警方行政拘留
首例违反新环保法人员
早报讯记者从龙岩市公安局获悉,经大量的调查取证,龙岩永定公安近日对涉嫌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的嫌疑人刘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这是龙岩首例因违反新环保法遭到行政拘留的案件。
2015年8月以来,刘某在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和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相关环保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办厂从事废旧塑料分拣清洗熔炼生产,直接将污染物排放到附近河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经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排污并查封后,拒不执行,于2016年1月擅自恢复生产并排污。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对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等情况的,环保部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之规定,永定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刘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