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表面处理网讯:厦门一男子无证经营电镀加工,还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出厂房,致使周边环境污染严重超标。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苏某。
苏某原是集美区某五金件镀锌加工租赁厂房的员工,因该厂老板无力支付工资,便低价将该厂转让给了苏某。2015年4月起,苏某在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始了电镀加工作业。期间生产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被苏某倒在厂房南侧,顺着墙角的洞排放到户外。据苏某供述,扣除蒸发掉的废水,其工厂每天外排废水约0.6吨。
2015年10月14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执法人员到该厂检查时发现问题,随即查扣相关设备,并提取现场废水进行检验。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制(PH值6-9,总锌1.5mg/L、总铬1.0mg/L),该厂的总铬、总锌分别是排放标准的78.4倍、456.7倍。
2016年1月25日,苏某主动向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