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表面处理网讯:因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严重问题,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被省环保厅通报批评。这是记者今天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的。
近期,山西省环保厅对列入2016年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截至4月10日)考核基数的重点监控企业在当地市级环保部门对外网站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的情况进行了抽查。经查,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有限公司、国营东华机械厂、阳泉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长治市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阳城晋煤能源责任有限公司、朔州市污水处理厂、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介休市帅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偏关县大乘电冶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东方恒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严重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第十六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等相关规定,省环保厅责成各市环保部门对此次涉及的15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在1个月内向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报告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