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划指导。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再生水利用、废旧金属和废旧家电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规划。指导地方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制定配套法规。近期国务院将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抓紧研究制定包装物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汽车零部件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以及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验收办法。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评价和考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企业监管制度,标准标识管理制度、表彰奖励制度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
深化示范试点。组织专家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行调研、评估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广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扩大试点成果。
推进技术进步。组织制定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的循环经济技术名录;加快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零”排放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体系。
完善政策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利用余热余压上网发电、废水“零”排放、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的鼓励政策;会同财政部加快研究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机制。
加强基础工作。开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
营造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提高全社会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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