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表面处理网:为规范钨钼锑矿采选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结构调整,促进我省钨钼锑矿采选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8号)、《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9〕16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制订本准入条件。
一、开发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钨钼锑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其中钨、锑是被国家列为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新建钨钼锑矿开采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计划开采,规范经营,限产保值。在国家新的政策出台前,暂停核准新建钨、锑采选项目。
(二)综合利用,有效保护。钨钼锑矿采选企业必须实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禁止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优矿劣用等浪费资源行为;必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将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列入企业生产经营主要环节。
(三)优化配置,规模开发。钨钼锑矿资源应当依法配置给有一定矿山开采经验、有经济技术优势、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矿山建设规模应与占用的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实行规模化开采。
(四)依法开采,规范秩序。钨钼锑矿采选企业应当依法办理采矿权证和各种相关手续,并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内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采选初步设计有序开采,一个完整的矿床(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由一个法人主体实施开发,不同采矿权人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垂直重叠开采。有关矿山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钨、锑矿产年度开采计划,严禁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超计划开采和计划外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