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顺德区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揭牌仪式在区公安局举行,这也是省内首次在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增设环境犯罪侦查中队,负责侦办辖区内涉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据悉,顺德区的“环保警察”是在区公安局内部成立固定的环境犯罪侦察中队,并在各镇(街道)公安分局设立环境侦察工作组,专职从事环境保护的刑事调查取证,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根据顺德区公安局和区环运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工作意见》,在对涉嫌环境污染案件调查过程中,环保部门如遇到涉嫌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与公安部门启动联合调查程序。在联合调查过程中,对于现场调查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公安部门可立即启动刑事案件办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