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10-01 好家居sxxjymy60
核心提示:编辑:门窗资源网 坤书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2月11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援企稳岗的重要指示和政策支持,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协同治理社会的作用,及时发布《关于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协会对全行业提出指导意见: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建材与家居企业生产及贸易的自身优势,确保复工后的经济社会秩序平稳;并提出具体措施和中短期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还要求相关分支机构根据分行业企业情况,制定具体的分行业领域指导帮扶措施,专业指导各分行业企业能够顺畅有序复工复产、援企稳岗,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全文如下: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会员单位及全国建材与家居生产、贸易企业: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协调调度下,在全国医护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

在这抗击疫情的决胜阶段,我国建材与家居行业作为保障民生、稳定经济的重要经济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在确保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的同时,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做好“六稳”工作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建材与家居行业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我国建材与家居行业从业人员众多,涉及全国各个地区,全行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做到帮忙不添乱。各行业企业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掌握自我防范本领。

(二)发挥建材与家居行业特点,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国建材与家居行业众志成城,捐款捐物驰援武汉,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和中物联党委等上级领导的认可,骨干建材家居卖场带头免租、骨干生产企业帮扶经销商度过难关,全行业团结一心抗击疫情。与此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建材与家居企业可利用自有线上、线下流通渠道,协助防控物资急需用品的运输、中转、仓储等物流工作。

2、日常家居用品生产企业可尽早恢复生产,确保全国人民的日常生活用品供应。

3、建材生产及建筑装饰企业可积极配合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或企业所在地区建设与医疗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涉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在建项目的企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积极复工抢抓工程进度。

二、做好全面恢复生产、贸易等准备工作

(一)充分了解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指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

2、商务部办公厅2020年2月5日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营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营业困难、指导企业切实抓好疫情防控;2月5日还印发了《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5部委于2月5日发布了(人社部明电〔2020〕2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对返岗复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等明确社会保障等补贴政策。

4、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发布了对有关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涉及捐赠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

5、2月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均发布了疫情防控有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6、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信明电〔2020〕14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7、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浙江省、湖南省、辽宁省等以及各县市纷纷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的有关政策,在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租金减免、社保减负等方面均有不同力度的政策支持。

(二)加强恢复生产、贸易等的统筹防控工作。

提前做好建材与家居企业恢复生产和贸易等的防控方案,并报当地有关部门。要准备完善的返岗职工健康防护措施,并进行职工健康实时监测,细化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定信心,做好建材与家居行业需求猛增的准备。

受当前疫情影响,一些风险抵御能力差的中小微企业正在经历着生死考验,但是从宏观层面看,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空前;从微观层面看,各大建材家居卖场纷纷免租、骨干生产企业愿意承担经销商代理商疫情期间的人员工资;再从市场层面看,受春节期间消费需求的压抑、房地产行业的交易停滞、婚期延误、装修延期、各大基建工程暂缓开工等影响,在疫情稳定后,市场需求必将呈现猛增态势。各企业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摸清需求预期,完善生产及贸易系统的建设,注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

三、充分发挥建材与家居企业生产及贸易的自身优势,确保复工后的经济社会秩序平稳

(一)企业短期内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1、鼓励短期内建材与家居企业实行互联网办公,尽量不聚集召开会议,为打赢防空阻击战做好保障工作。

2、要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关注居民健康生活消费需求,有条件的建材家居生产企业可以适当转产,丰富产品品类。确保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通过疫情的考验,建立健全企业发展防风险预警机制,在企业管理、文化建设、产业链完善、供应链优化等方面总结经验,制定多元化发展战略,强筋健骨,为企业基业长青打下良好基础。

(二)企业中期发展指导意见

1、根据企业现状制定中期发展规划。要把握疫情决胜阶段的机遇及相关政策扶持,制定灵活性强、解决企业创收的办法,克服困难、努力拼搏,争取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既定任务。

2、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2020年建材与家居企业要抓住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机遇,深入落实乡村振兴、厕所革命等战略部署,积极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发并推广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建材家居产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的应用,发展智能制造、建设智慧卖场,引领新需求,促进消费升级,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是各会员和行业企业的坚强后盾

(一)为践行协会宗旨中“协同治理社会”,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提出以上工作指导意见,引导和帮助企业在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恢复生产、贸易等工作。

(二)发挥协会全产业链服务平台作用,要求协会各分支机构根据产品流通、市场服务、产业链融合及其他类的类别,针对各分行业领域制定具体帮扶和指导措施;或按照大宗建材生产企业、建材家居卖场、装饰装修材料及家居产品企业、物流及销售等企业分类,各相关及类似的分支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困难,制定具体帮扶措施联合发文,专业指导各分行业企业能够顺畅有序复工复产、援企稳岗,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各相关分支机构需在本文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发布专业、具体的分行业领域指导帮扶意见。

(三)协会是各会员及行业企业的坚强后盾,如各企业在申请政策支持需要协会与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协调时,请随时联系协会工作人员;如企业在复工复产或贸易上遇到问题需要协会出面解决时,也请随时联系协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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