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涂料行业十大环保政策
1、环保部保监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险试点。
1月21日,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一是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二是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是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PM2.5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发布。
2月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在开展细颗粒物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细颗粒物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意见稿明确提出,要以涂料、粘合剂、气雾剂、书籍报刊等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释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此外,意见稿指出的工业污染源包括:化工、各种表面喷涂装置等,也纳入监管范围。
3、环保部推出史上最严大气治污新政。
2月19日,环保部推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最严”产业政策,将对全国19个省份所属47座城市的大气污染实行重点监控,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而言,对于新建项目,这些地区从2013年3月1日起,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对于现有项目,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4、我国首个危险化学品环境防控规划发布。
2月20日,环保部发布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显示,化学品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化学品污染进行全面防治。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以及煤制油等新型煤化工产业为重点防控行业。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基本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大幅提升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和重点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