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2020-07-02 门窗网sxxjymy9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02日 08时22分59秒
相关推荐: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我厅于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对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5-69652731(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25日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