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周口和济源等11个省辖市23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经检验,4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QB/T2976-2008《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彩色型材》及《2017年第4批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料型材产品的外观、尺寸偏差、直线偏差、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主型材的落锤冲击、150℃加热后状态、维卡软化温度、主型材的弯曲弹性模量、拉伸冲击强度、热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