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25日,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常州组织召开了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审查会议。来自生态环境部大气司领导到会并发表讲话,传达了国家有关VOC排放治理的有关政策,国家涂料质检中心主任苏春海代表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对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工作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对标准项目组成员的辛苦工作表示了感谢。来自涂料标委会总会委员及由全国各地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用户单位、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组成的工作组成员约3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到会委员根据《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试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上述5项标准的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5项标准全部获得通过。涂料标委会秘书处计划于9月底完成报批工作。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中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为了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涂料标委会申报了有关VOC限量的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4项强制性标准的修订及1项推荐性标准的制定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短,任务重。在石化联合会的指导下,在上级部门、生产企业、科研单位、涂料用户,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起草人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辛苦努力,顺利完成了行业调研、数据测试、工作组会议、征求意见、标准审查等各阶段任务。本次审查会的顺利通过凝结了标准项目负责人的辛勤汗水,彰显了标委会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的精神以及过硬的技术能力,为国家的环保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