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9月1日起,兰州市开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登记工作。经当事人申请,三级审核、二级公示,最终确认全市6966户低保家庭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
据了解,从2008年1月起,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目前,该市2009年廉租住房申请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月平均收入400元(含)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均可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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