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东湖镇采石场全部关闭、设备拆除,恢复植被

   2020-07-10 门窗幕墙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0日 10时25分37秒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回头看”第1255号案件整改任务的验收情况给予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举报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来信:举报人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1255号信访案件反映的“九台区东湖镇有许多采石场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运石车产生的尘土、噪声扰民且将水泥路压坏;采石场内有多处违建彩钢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避重就轻,向上级瞒报甘家村王大屯的玉达采石场和国发采石场,上述两家采石场毁山毁林问题严重,破坏山地10垧,毁林10万棵。

九台区东湖镇团山村有许多采石场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运石车产生的尘土、噪音扰民且将水泥路压坏;采石场内有多处违建彩钢房。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九台区督查局、九台区交通局、九台区国土局、九台区林业局、九台区安监局

责任人: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九台区督查局负责人、九台区交通局负责人、九台区国土局负责人、九台区林业局负责人、九台区安监局负责人

三、整改目标

采石场全部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18年10月末完成10.34公里水泥路铺设,拆除采石场内的采石设备和违建的彩钢房。

四、整改措施

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8月21日18时,接到通知到区委党校开会,会后由九台区林业局副局长马志君带领森林公安、稽查大队等人到东湖街道办事处随同国土局及办事处相关人员到团山子村进行现场核实。一是该村采石场问题。经核实团山子村范围内共有采石场10家(其中有荆家村3家)。二是采石场非法侵占林地情况。林业技术人员经现场核实和比对2013年卫片资料,鉴定以下3家存在非法侵占林地行为:1、九台市龙嘉堡镇采石场非法侵占东湖办事处10林班100小班林地面积约为2427平方米:2、九台市东湖诚信采石场非法侵占东湖办事处10林班92小班林地面积约为1704平方米:3、长春市鑫泰石材有限公司非法侵占东湖办事处10林班151小班林地面积约490平方米。最后确认,举报情况属实。

8月21日18时,接到通知后到区委党校开会,会后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国仁组织乡道科人员进行核实,核实情况为:东湖办团山村、荆家村原有村主路水泥路于1998、2005年修建(龙双公路至团山村1999年修建、团山村至荆家村三社2005年修建),4.5米宽路面,四级公路标准,山于当时设计标准低、加之重载车辆多,现水泥路全线碎板,车辆行驶困难,九台区政府已经将该路列为重新改造计划,资金来源为九台区财政。2017年6月1日东湖街道办事处上报《修建水泥路申请》,2017年6月27日按照区领导批示,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委托“吉林省谊诚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长九公建字【2017】14号);2017年6月28日由乡道科马维冰会同吉林省谊诚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亚洲、东湖街道办事处张云鹏、团山村村书记姜志铭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外业勘察;东湖街道办事处门前-采石场-团山村八社-荆家村三社、团山村南孔家-双阳交界、北孔家-团山采石场,以上三条路线设计总长10.34公里。2017年7月13日区领导批准了“关于对东湖街道办事处修建水泥路建设项目进行招标的指示”,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于2017年8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目前正在履行招标手续,该项目于2017年9月12日开标,计划2017年9月20日开工。

最后确认:投标内容属实,九台区政府已将该路列入2017年改造计划,现已进入施工招标阶段,现已于2018年12月末已完成10.34公路水泥路铺设。

2017年8月21日,九台区国土资源局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长春市九台区工作协调组文件([2017]10号)受理编号1255号,举报内容“九台区东湖镇团山村有许多采石场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运石车产生的尘土、噪声扰民且将水泥路压坏;采石场内有多处违建彩钢房”信访转办清单。要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协助配合东湖街道办事处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九台区国土资源局接到转办单后立即指派专人同东湖街道办事处、林业局、交通局、环保局、发改局、安监局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举报内容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采石场已全部关闭,有违法开采行为。

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范围内原有采石企业10家,全部是2005年前办证的老矿山,都在石头口门水源地范围内,2016年末已全部关闭。2012年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九台市政府下发了《九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九台市东湖镇团山子村十三家采石场进行政策性关闭的通知》(九府发[2012]24号)文件,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的10家采石企业,自2012年以来至2016年末,按照文件要求逐步关闭。

(一)采石场关停整治依据

按照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办公室、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台区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九办发[2017]7号)中共九台市委、九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采石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发[2014]4号)《九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九台市东湖镇团山子村十三家采石场进行政策性关闭的通知》(九府发[2012]24号)《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石场综合整治公告》,开展石头口门水源地采石场关停整治工作。

(二)依法履行程序,下达法律文书

按照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办公室、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台区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九办发[2017]7号)工作要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行职责,在区采石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下,于2016年7月至12月,先后3次对长春市亨达三区采石场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矿山做好关闭及生态环境治理通知,2017年3月,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局等部门,先后4次对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10家政策性关闭采石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采石企业下达了《采石杨关停整治通知书》、《强制拆除封存催告书》、《九台区采石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制拆除封存决定书》《限期清运采石加工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限期清运采石加工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违法建筑物催告书》。

(三)关闭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废止

对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10家巳政策性关闭矿山,依法下达了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开采通知书,已过期的采矿许可证按照《矿产资源法》规定自行废止。

(四)依法强制拆除采石加工设备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采石加工设备的原九台市星财矿业采石场进行强制拆除。5月8日上午,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督查局、区国土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市工商局九台分局、市公安局九台分局等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109人,动用大型铲车1台、大型挖据机2台、风焊6组、吊车1台,聘请专业拆除队伍,对石头口门水源地原九台市星财矿业采石场采石加工设备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实现了石头口门水源地周边政策性关闭的采石企业加工设备全部拆除的目标。

(五)封存矿产品及查封原采坑

对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10家采石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出的矿产品进行了封存,对关闭矿山企业原采坑进行了查封。共封存矿产品33处、查封原采坑10个,封存矿产品和查封的原采坑处都埋设了封存、查封标识牌。

(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

1、2015年7月,九台区国土资源局通过动态巡查发现,长春市亨达采石场三区有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九台区国土资源局聘请吉林省第一地质调查所勘测核实,出具储量党助情况报告,明确违法矿产品采出量,九台区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8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越界开采矿石量1048立方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越界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056万元,并处罚款0,5万元,于2015年10月12日结案。

2、2015年7月初,九台区国土资源局通过动态巡查发现原九台市东湖石料加工厂(李平)、原九台市星财采石场(邱冬华)、原九台市通达采石场(于振芳)3家采矿许可证巳过期废止的采石场,有无证开采造法行为,九台区国土资源局聘请吉林省第一地质调查所勘测核实,出具储量变动情况报告,明确违法矿产品采出量,3家采石场均违反了《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分别做出如下处罚:九台区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10日对原九台市东湖石料加工厂(李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其非法采出矿石量1500立方米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3万元,井处罚款1.0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结案。九台市星财矿业采石场3个连法建织进行基制拆除)有2个违法建筑物正在拆除中。

三、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关闭菜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一)及时下发通知,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义务。

按照《九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九台市东湖镇团山子村十三家采石场进行政策性关闭的通知》(九府发【2012】24号)文件要求,石头口门水源地采石场到期一个关闭一个,九台区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2年7月16日、2015年9月25日和2016年9月21日及时给东湖街道办事处团山村采矿许可证到期关闭的采石企业下发了恢复治理通知,督促企业履行矿山恢复治理义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子进一步加强露天采石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发【2014】4号)要求,对采石场进行综合整治,2014年4月25日下发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2016年9月21日和2016年11月7日下发了边生产边恢复治理通知;2016年7月1日给一家(由4家整合)2016年12月末关闭的矿山下发采矿许可证到期关闭,做好矿山关闭准备和恢复治理的通知,2016年12月末下发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采矿,做好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14日再一次下发了矿山恢复治理通知书,督促企业履行矿山恢复治理义务。

(二)完成方案编制,准备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按照区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依据各采石场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制作10个关闭采坑现状图、恢复治理效果图、施工公告牌、环境恢复治理宣传标语。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由矿山企业准备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作。

五、验收情况

2019年12月17日前,现已10.34公里水泥路已经铺设完工,已通车;采石场全部关闭,采石场设备已全部拆除,违建的彩钢房已经全部拆除;13家采石场已经全部完成恢复植被。以上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湖街道办事处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受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431-82544320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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