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是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放射性水平低,达到使用周期后,可以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
绿色建材的定义和特点
1988年,国际材料科学研究会首次提出了“绿色建材”的概念,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确立了建筑材料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制定了未来建材工业循环再生、持续自然的发展原则。1999年我国首届全国绿色建材发展与应用研讨会将绿色建材定义为: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放射性水平低,达到使用周期后,可以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
绿色建材可归纳为五个方面特征:
——其生产所用原料尽可能少用天然资源,大量使用尾矿、废渣、垃圾、废液等废弃物。
——采用低能耗制造工艺和无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
——在产品配制或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甲醛、卤化物溶剂或芳香族碳氢化合物;产品中不得含有汞及其化合物;不得用铅、镉、铬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颜料和添加剂。
——产品的设计是以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宗旨,即产品不仅不损害人体健康,而应有益于人体健康,产品具有多功能化,如抗菌、灭菌、防霉、除臭、隔热、阻燃、防火、调温、调湿、消磁、防射线、抗静电等。
——产品可循环或回收再利用,无污染环境的废弃物。
对绿色建材的全面理解应该是生态环境材料的概念,即绿色建材应该是对材料和制品的生产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开采、生产加工以及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环境污染和资源利用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后达到所要求的评价指标和材料性能的建筑材料。
绿色建材的认证体系
20世纪70年末,由德国率先发起了“生态标签”运动(即“蓝天使”环境标志),并引起国际环保组织和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目前全球40多个国家积极实施了“环境标志”计划。1996年开始,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环境管理系列标准(ISO14000)也将环境标志纳入其标准内容,陆续颁布了ISO14020、14021、14024、14025等环境标志相关标准,中国环境标志迅速与国际标准实施了对接,并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签署了“互认合作协议”。
根据ISO对环境标志的定义:环境标志和声明是出现在产品或包装标签上,或在产品文字资料,技术公告、广告或出版物等中的说明、符号和范围。目前市场上出现各种绿色标识都属于环境标志和声明范畴,那么根据ISO对不同环境标志的分类,环境标志应分为环境标志(Ⅰ型,执行ISO 14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I型环境标志 原则和程序》标准),自我环境声明(Ⅱ型,执行ISO 14021《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标准),环境产品声明(Ⅲ型,执行ISO 14025《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环境信息说明》)。
Ⅰ型环境标志的特点是有第三方认证,如常见的十环标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Ⅱ型环境标志的主体是企业,常见是某个企业宣称自己产品如何环保;Ⅲ型环境标志是基于全生命周期评价(LCA)基础上的环境声明,声明的是产品对于全球环境产生的影响。
目前世界各国开展的环境标志计划主要为I、II型环境标志。根据ISO14025《环境标志和声明-Ⅲ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标准,Ⅲ型环境声明(EPD)基于定量的生命周期评价分析,可为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科学的、可验证和可比性的量化的环境信息,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价产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正是在全球市场对这种量化环境信息需求不断增强的驱动下,Ⅲ型环境标志逐步发展起来,并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2007年6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球Ⅲ型环境标志声明网络组织(GED)第十四届年会,正式接受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加入GED,并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相对I型环境标志,中国Ⅲ型环境产品声明(EPD)计划近年来刚刚启动。虽然国内有一些相关的研究机构和科学工作者已经进行了一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包括绿色建材评价与认证技术,如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担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绿色建材技术及分析评价方法的研究”、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CEC)承担了科技部“十一五”攻关课题“化工产品和建筑材料关键产品生态设计技术开发”,旨在围绕产品生态设计,在生态设计理论、LCA基础应用平台和Ⅲ型环境标志认证三个方面开展集成研究。但目前因缺少相关产品数据信息,还未形成完整的Ⅲ型环境标志认证体系。
国内绿色建材的评价与认证技术现状
自2000年以来,国家政府各主管部门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CCC和节能标识等认证管理办法,相关检测认证机构也开展了节能、环保、节水、安全等方面的认证工作,具体如下:
1、200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十项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
2、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2004年,国家认监委开展溶剂型木器漆、砼防冻剂有害物质限量、陶瓷地砖放射性的强制认证;
4、建筑门窗节能标识。为保证建筑门窗产品的节能性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2006年原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经评审,国内共有11家检测机构成为首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负责标识的受理、测评与发放等工作。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模式,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仅对标准规格门窗产品的节能性能指标进行客观描述,企业可以自愿申请。 2007年10月28日,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开展了全国第一个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现场评审,这标志着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已经顺利地在我国展开并迈出了成功的一步,必将带动整个建筑门窗行业朝着高效节能的方向迈进。
5、北京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中国“十环标志认证”。
6、中标认证中心开展节能、节水、环保认证,标识。
7、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开展节能、节水、安全、环保认证,标识如下:
8、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奥运工程环保指南——绿色建材》,作为奥运工程的技术性文件,本指南从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环保指标和安全指标,对参与奥运工程生产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要求,部分与国际先进标准一致。
这些标准、认证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国相关产品的升级换代,产品质量和环保指标得到了很大提高。
绿色建材的评价与认证存在的问题
1、绿色建材的评价体系还不完善,难以量化评价与认证,应用难度大。综合绿色建材产品的评价体系可概括为两大部分,即质量指标和环境指标。质量指标以产品质量指标是否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标准的建材产品为评价因子。环境指标涵盖建材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原料采集过程、生产过程、使用过程和废弃过程中有关对资源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影响因素。依据不同的建材产品评价指标和原则,分析不同类型建材的评价因素的权重并量化,制定出不同建材产品的具体评价指标。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指标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得出某建材产品的绿色度指标。
尽管生命周期评价法(LCA)是评价建筑材料环境负荷的一种重要方法,但其在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和可操作性上也有局限性:(1) LCA所做的假设与选择可能带有主观性,同时受假设的限制,可能不适用所有潜在的影响;(2)研究的准确性可能受到数据的质量和有效性限制;(3)由于影响评估所用的清单数据缺少空间和时间尺度,使影响结果产生不确定性。
目前LCA作为产品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持工具,需要产品从原材料的开采、生产制造、使用和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负荷数据的支持,由于很多数据缺乏公开性、透明性和准确性,因此LCA数据的可获得性较差;同时LCA数据的地域性很强,不同国家和地域的环境标准差异,数据缺乏通用性。
LCA近年虽已有了很多的实践结果,但还处于研究阶段,尤其对于建筑材料更是处于起步阶段,其影响评估需要大量的实践数据和经验积累。在我国绿色建材产品数据库的建立、评价软件的建立还需相当长时间的研究,应用更不成熟。对某一种具体的建材产品而言,进行LCA评价就显得过于复杂。因此,现阶段针对绿色建材产品的评价, LCA评价和单因素评价都不适用。
2、绿色标志、标识的滥用与误用。很多产品只因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环保标准而被冠以绿色建材称号或绿色标识,而误导消费者。以目前国内市场上出现的所谓Ⅲ型环境标志为例:按照ISO14025的要求,企业应公开的是在生命周期评价基础上产生的对全球环境影响的数据,如单位产品的SO2当量、CO2当量,而目前市场上Ⅲ型环境标志是完全不符合ISO14025要求的,所公布的内容是企业产品的一些环保指标,是属于Ⅱ型环境标志的范畴,是企业的自我环境声明。实际上我国目前实施Ⅲ型环境标志的基础并不存在,因此并无真正意义的Ⅲ型环境标志。另外,绿色建材的评价体系一旦成为国家标准,其认证工作只能由经国家授权的合法认证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