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批复同意江西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南昌成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首批试点城市。
根据省住建厅《江西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首批确定了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新余市为第一批试点城市,将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我省将培育10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钢结构骨干企业,开工建设20个以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工程,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不少于5个;到2022年,全省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占新建住宅比例达到10%以上。
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我省认真落实钢结构技术标准,严格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行全过程质量追溯,确保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此外,我省因地制宜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对试点地区试点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并统筹资金支持试点城市开展相关工作;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可将钢结构预制构件投资纳入进度考核和按规定降低预售条件;对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