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河北提出,将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禁止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
根据河北省《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按工程渣土、混凝土、砌块砖瓦、路面沥青、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金属材料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划分,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
同时,河北将督促实施建筑垃圾定点存放、无尘运输等制度。在相关施工项目中,将制定现场建筑垃圾定点存放、分类管理、环境保护、清理运输等专项措施。对运输车辆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建筑垃圾无尘化运输和全程动态监管。
河北将加快建立建筑垃圾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建筑垃圾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实行在线管理,促进建筑垃圾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为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河北提出,将加大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商品房全装修等建设方式,支持使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和施工周转工具等。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