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家登陆香港H股市场的内地民企,陷入除牌危局的浙江玻璃(00739,HK)欲命运逆转的希望似乎越来越渺茫。
3月10日上午,浙江玻璃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因为普通债权组中多数债权人投了否决票,这一表决结果导致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
“下一步方案目前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11日和12日公告会披露具体内容。”债权人会议后,对于浙江玻璃的后续方案,经法院指定的此案管理人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拯救”浙江玻璃的时间越来越少。截至目前,浙江玻璃已进入上市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根据香港联交所此前的公告,如果第三阶段结束,其仍未提交任何复牌建议,以证明其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定,港交所将于5月6日取消其上市资格。
重整方案被否/
尽管10日为休息日,绍兴县法院仍然聚集了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债权人。
自2010年5月3日起暂停买卖至今,浙江玻璃已分别召开过两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债权核查,并通过决议批准公司继续营业,同时审议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方案;而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除了对部分债权进行核查外,还对重整投资人招募方案进行表决,但未获通过。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若各组均表决通过,则重整计划获批准,有一组未通过,则意味着本次整个重整方案未获通过。”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下一步可能将与债权人进一步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判定浙江玻璃进行破产清算。
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也引发管理人的担忧,“公司一旦陷入破产清算,生产设备被拍卖将出现较大幅度的‘缩水’,同时职工经济补偿以及管理费用将会出现较大的上升。”
严重“资不抵债”/
随着浙江玻璃债务不断 “高筑”,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不少债权人对该公司的资金流向表现出不解。
对于所面临的债务,浙江玻璃公告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月4日),管理人共接到247名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同时这次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了第二次核查,对47家债权人的债权核查后没有异议,法院当场裁定确认。还有22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因各种原因未能列入本报债权人会议核查。
加上第一次债权会议上已确认的债权,迄今已确认的债权金融合计100多亿元。
“截至目前,总资产算起来在25亿元左右,但债务高达100多亿元,这中间就有75亿元的缺口”,在现场,一位债权人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因为截至目前还不清楚这些巨额资金的流向,他投下了否决票。
对于75亿元的缺口,管理人在回应时称,运营支出8.6亿元,投资5.1亿元,此外,还包括营业外支出和福利分红等,下一步还有股权投资等,其中有43亿元打进了光宇集团的账号。
对于资金的亏空流向,管理人表示,需要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浙江玻璃公告内容,2012年2月份,绍兴县法院作出判决,公司创办人冯光成因使用光宇集团及浙江玻璃名义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金额高达数十亿元,其中已筹集但无法偿还之资金总额约为10.487亿元,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债权人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浙江玻璃的巨额债务结构中,既有材料商、供应商,还包括银行、境外投资机构和政府税务部门,目前共涉及247名债权人。
根据法院公布的债权人清单,包括世界银行下属机构之一国际金融公司,而银行方面,包括建行、农行、华夏银行以及地方一些商业银行等。
对于浙江玻璃目前陷入危局的原因,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上表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宏观经济及玻璃行业的不景气,2009年至2010年时,浙江玻璃旗下的玻璃生产线价值35亿元,但眼下只有22亿元;其二所涉及的担保较多,一般企业没有遇到如此规模的担保债务;其三则是浙江玻璃自身经营因素,因为涉及向公众吸收存款,大量资金用于支付高息,此外还受对外投资所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除了要求查清资金流向外,不少债权人还对公司目前的运营状况、债权人待定债权及港股壳资源和公司旗下注册商标价值进行确认,还有部分债权人要求对旗下投资项目青海碱业公司进行债权确认。
管理人表示,该公司目前处于停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如果第三阶段结束时,仍无法提交复牌申请,意味着这家上市11年的企业将被正式除牌,一旦进行除牌,将没有任何商业价值,而对于注册商标,还没有确认。
国资背景企业试图“接手”/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玻璃本次重整计划草案中招募而来的投资人多为国资背景的企业。
根据浙江玻璃的重整计划草案,华尔润玻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于浮法玻璃项目,绍兴县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资投资于玻璃深加工项目,绍兴县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和绍兴县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投资于拟产业转移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华尔润玻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张家港一家浮法玻璃制造企业,而绍兴县春风投资有限公司由中国500强企业兴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春风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晟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该公司目前在浙江玻璃所在地有地产开发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兴合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供销社全资企业,属国资公司,同时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春风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兴合集团旗下的公司,而绍兴县杨汛桥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则为负责当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管理企业。
对于浙江玻璃的下一步,管理人相关负责人此前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破产法有关重整的规定,制定和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从绍兴中院去年6月28日受理浙江玻璃案算起,如果在此后9个月内无法执行重整方案,企业将直接清算。据此,期限即将届满,“可能要再作打算”,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浙江玻璃3月11日公告要点
1、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公司或管理人可以同该表决组协商,并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如果该表决组拒绝协商,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当地法院将依法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
2、公司的浮法玻璃资产委托一家浮法玻璃生产企业经营,委托经营期间不超过6个月,期间盈亏归其所有。具体企业名称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