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安徽省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未能达到序时进度,重要原因在于大多数平板玻璃生产线尚未进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普遍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使用石油焦、重油等高硫燃料的生产线还存在脱硫设施不完善或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平板玻璃企业的环境监管,安徽将采取以下几项举措:
一是自今年第四季度起,全省现有平板玻璃企业全部纳入省控重点源名单,比照省控重点源监管的要求,开展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按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是要求已建治污设施的企业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督促企业建立运行管理台账体系,鼓励企业建立治污设施中控系统(DCS)。使用高硫石油焦为燃料的企业还应建立相关购买和使用台账,并科学控制燃料平均含硫量,确保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三是督促未建设治污设施的企业尽快制订全面达标改造计划,并在今年年底前安装治污设施,投入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对尚未验收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在完成达标排放改造前,不予环保验收;已投入试生产的,到期后不再批准延期试生产。
五是省环保厅将对各市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对没有认真落实上述要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