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一个多月前发布《建筑幕墙建设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征求意见稿,近日,征求意见结束,相关单位将进一步整合意见,为出台最终稿积极做准备。
据了解,该《要求》对建筑幕墙的定义不仅仅是玻璃幕墙,还囊括了外墙石材,比之《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范围要广,较之《关于加强江苏省建筑幕墙管理的通知》来说,条款所述更为细致。
但是,该《要求》却没有如上海一样,明令禁止玻璃幕墙在住宅上的使用,只是用了“严格控制”四个字。对此,此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者之一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幕墙专委会秘书长方浩说:“这次征求意见稿是有意对住宅使用玻璃幕墙留有余地,毕竟有不少高档楼盘,考虑到城市的形象和楼盘定位,我们不愿意‘一刀切’。”
该《要求》除了对使用范围的定义外,对整个幕墙设计建筑过程做了技术性的规范和要求,包括前期的设计审查、幕墙设计;建造时的材料控制、施工要求;以及后期长久的维护保养六大方面。《要求》对于幕墙的安全进行了重点考虑,要求尽力做到石材和玻璃幕墙不破碎,即便破碎也不要掉下来。从另一个角度,本次浙江的《要求》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一套安全的技术要求规范。
另外,《要求》规定的很细致。“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24米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现在的建筑基本都是高层和超高层,这就意味着大部分建筑想要做幕墙都必须经过专家论证。而在设计上,“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在材料上,大到支承框架、面板、防火保温材料,小到双层夹胶玻璃采用什么胶,厚薄、尺寸都有规定,不锈钢承重件中的化学元素含量都有标准;施工上,玻璃幕墙的单元组件、隐框式玻璃幕墙的装配组件,均应在工厂加工组装,严禁在工地现场进行构件加工。建筑幕墙施工前应做好幕墙物理性能的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