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获得控股股东置入资产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00876.SH,以下简称“洛阳玻璃”),其新能源玻璃板块业务收入如今已占比八成以上,营收也实现了增长,但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却已连续亏损8年。
记者发现,洛阳玻璃近几年新建及技改的在建工程项目总投资额高达数十亿元,但其部分会计处理令人疑惑。
以其总投资额5.08亿元的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为例,今年4月份该项目已点火投产,但截至半年报披露,其在建工程3.35亿元账面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零。
转型新能源玻璃
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参与的两次重大资产重组,逐步将新能源玻璃相关业务板块注入洛阳玻璃,并将原来的浮法玻璃等业务剥离置出。但是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均未达到预期,参与重组各方也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应的业绩补偿。
洛阳玻璃在2015年以前主营业务为浮法玻璃、信息显示玻璃,在2017年与洛玻集团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资产置换后,逐步发展为信息显示玻璃和新能源玻璃两大主营产品,今年上半年,新能源玻璃收入已经占到总收入的81.47%。
2018年,洛阳玻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洛玻集团、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公司、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100%股权、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新能源”)100%股权、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新能源”)70.99%股权。交易作价分别为3.08亿元、2.21亿元和2.45亿元。
根据2018年审计报告,上述三家公司均未完成承诺业绩,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宜兴新能源差额分别为5083万元、1939.49万元、2170.12万元。此前交易方承诺的是,2018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肥新能源不低于6167.88万元、桐城新能源不低于2636.71万元、宜兴新能源不低于3337.03万元。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经计算,参与各方应向洛阳玻璃补偿股份总数为740.09万股,洛阳玻璃将以3元/股的价格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予以注销。
洛阳玻璃对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解释为,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用户为光伏电站,受“5·31新政”的影响,2018年光伏行业的政策环境较盈利预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目标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及预期。
更早的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在2015年,洛阳玻璃与洛玻集团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洛阳玻璃置入的资产为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作价为6.75亿元,置出资产为洛阳玻璃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及债权,对价为4.94亿元。
洛玻集团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是,置入资产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3084.47万元、5895.44万元、6968万元。
但本次资产重组仅在重组当年置入资产完成业绩承诺,2016年和2017年业绩未达标。洛玻集团向洛阳玻璃支付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2378万元,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1530万元。
加强与股东联动
尽管有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数次定向“输血”,但洛阳玻璃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并未改观。
截至2019年6月30日,洛阳玻璃实现营业收入8.59亿元,同比增加22.36%;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3万元,同比减少28.88%;扣非净利润为-136万元。
洛阳玻璃方面对此解释称,去年“5·31新政”后,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今年上半年价格逐步回暖,但是还没有达到“5·31新政”之前的价格水平,毛利率相比之前也较低。
值得关注的是,洛阳玻璃已经连续8年扣非净利润出现亏损。从2011年开始至2018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776万元、-6280万元、-1.269亿元、-1.536亿元、-2.159亿元、-7691万元、-4360万元、-2175万元。8年累计亏损约7.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