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现代林业产业(以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为重点,下同)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形成集木材交易和旋切单片、胶合板、生态板、贴面板、家具板材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成为我市增速最快、提质最明显、产品最丰富的优势传统产业和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抢抓政策机遇,推动现代林业产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自治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文件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按照“引进龙头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壮大提升一批、整改关停一批”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推动现代林业产业提档升级,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将贵港打造成为华南地区更具影响力的板材加工、家具制造和林产品集散中心,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国南方板材之都”地位。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1年,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做大产业规模,实现全市木材加工产业完成产值400亿元以上,税收贡献达15亿元以上。
——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环保不达标的木材加工企业一律整改关停,园区提档升级面达20%以上。园区绿色环保、高附加值木材加工企业比重逐步提升,力争达40%以上。
——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木材加工机械、胶黏剂、五金配件、装饰纸、油漆涂料等配套产业逐步完善,产业配套能力和上下游合作程度明显增强,本地配套率超过60%。
——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新增全国知名龙头企业2家以上、入选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5家以上;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1家以上;打造板材及家具国内知名品牌1~2个。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1.招商一批龙头及中高端项目。强化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板材及家具行业(含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协同发展高中普三档次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推动木材加工企业向中高端生产转型提升。力争三年内引进全国木材加工行业排名前十(含细分行业)的知名企业3家左右;引进高档板式家具、贴面装饰板、中纤板、木地板、覆膜板、文化艺术板等中高端项目1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入园一批高效优质企业。严格园区准入标准,拟入园木材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须达到250万元/亩以上,产出强度300万元/亩以上。税收强度方面,园区外企业技改搬迁入园的标准为15万元/亩以上;新落户项目亩均税收要在20万元/亩以上。投入的机械设备、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符合环保及节能的相关要求。面向高档家具板、木地板、生态板、浸渍纸饰面人造板等高端产品,持续引进一批高效优质企业入园。鼓励园区外的木业企业以技改升级的形式搬迁入园,并优先予以供地。及时组织木材加工项目入园专题研究,做好入园审批相关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入园。力争三年内累计入园60家以上,其中园区外优质木业企业技改搬迁入园20家以上、新招商中高端优质木业企业入园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市产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一批园区现有企业。以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为抓手,加大园区木材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益。原则上,已落户园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到2021年底亩均税收要达到15万元/亩以上;鼓励企业与国际领先技术工艺标准接轨,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刨花制造设备、数控锯切加工生产线、定厚砂光生产线、自动干燥设备等装备和在线施胶、连续热压等先进技术,推广接拼板、排板、砂光、锯边自动一体化生产。支持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创新,推动木材加工行业产品从家具板基材、地板基材、刨花板、中纤板、建筑模板等基础产品向高档家具板、实木复合木地板、定向刨花板、高强度刨花板、超高密度纤维板、阻燃板、家居装饰装修板等中高端产品提升。力争三年内推进园区木材加工企业技改升级项目30个以上,推动园区中高端企业占比由目前的20%提高到4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整改关停一批违排超排企业。加强对违规制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管控,一经发现违规制胶行为一律关停。重点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城区工业园区范围内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木材加工企业,2019年10月30日前要整改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根据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4年7月1日前建成的锅炉排放限值为:颗粒物≤80mg/m3、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400mg/m3、烟气黑度≤1;2014年7月1日后建成的锅炉排放限值为: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1)。对监测发现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连续三次以上的企业一律关停。在园区未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前,鼓励园区企业改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备高效的静电除尘、布袋除尘等设备。原则上所有企业应当于2019年10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关停,并依法依规处置项目用地。城区及市产业园区要在2019年9月底前与辖区内排放暂未达标的木材加工企业就技改升级、搬迁入园等有关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
(二)推进产业集聚,优化产业链,提升竞争力。
5.规划建设木材加工产业专业化园区。为促进项目集中、产业集聚,按照布局合理、集群发展的要求,新引进的木材加工产业项目原则上应安排入园。在覃塘产业园区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的基础上,规划建设贵港国家绿色家居示范园区,充分保障木材加工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依托市产业园区江南园,港南新塘木材加工区发展高端板材及家具制造业,打造港南木材加工产业集中区。鼓励覃塘东龙、港南八塘发展壮大木材加工基础产业,支持桂平产业园区、平南工业园区发展木材加工产业。港北区可适当布局农(林)产品加工业。鼓励各县市区利用闲置厂房、低效用地发展木材加工产业及相关配套。力争2019年底完成贵港国家绿色家居示范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到2021年基本建成贵港国家绿色家居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做实木材加工产业基础。积极稳定我市本地林木资源,大力拓展本地区以外的原料供应渠道,扩充产业原材料储备。加快推进木材交易中心项目建设,着力形成木材博览会专区、综合商业区、总部经济区、木材产品交易区、物流仓储区、配套机械设配交易区等五区一体协调联动格局,力争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推行桉木旋切单板标准,规范旋切单板产业发展。鼓励单板企业生产规模化、自动化,采用先进适用干燥技术,不断降低单板晾晒比例,充分利用乡镇闲置土地、空置厂房,提高桉木旋切单板产量与质量。夯实木材加工产业基材供应基础,促进乡土基材产业群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化战略,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改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创建质量标杆、打造知名品牌,力争三年内打造板材及家具国内知名品牌1~2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强化龙头企业培育。以“强龙头”引领木业企业走强强联合之路,加大引导优势资源整合力度,培植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品牌价值高的大型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对我市发展效益稳健、信誉较好、发展潜力巨大的木材加工企业,优先给予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培育全国知名龙头企业2家以上,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入选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5家以上;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1家以上、超5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超1亿元的企业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持续推进一批补链延链项目。瞄准国内外高档家具、橱柜、地板、智能门业等相关产业,大力引进木材加工机械、贴面纸、五金配件、环保胶黏剂等配套产品制造企业,补齐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产业链条。力争三年内,招商落户补链延链企业总数达20家以上,实现本地配套率60%以上,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林业局、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做强木材加工产业集群。以木材加工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着力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做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以高端木质家具制造为核心、木材加工产业为依托,构建环保原料-环保板材-高端家具完整产业链,形成布局合理、链条完备、结构优化、效益明显的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的中高端,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力争到2021年,实现全市木材加工产业产值4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林业局、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贵港市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业、林业、招商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投资促进局、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部署并协调相关事项,全力推动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加强用地保障。
加强园区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土地收储保障,保证木材加工企业入园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林业生产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产业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盘子,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采取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企业建设两层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厂房,对符合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耗能低、污染小、效益高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大政策与财政扶持。
制定产业奖励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广西工业投资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人才引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创新创业支持(市科技局负责)、产业转移扶持等政策(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用足用好用活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建立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或基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产业重点环节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市财政局、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林业局负责)。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龙头企业按市场化方式自主发起设立各类林业产业基金,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市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优质企业申报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争取国家、自治区层面更多金融扶持,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林业产业项目推荐申报自治区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和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对改造升级后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安装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置设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优先列入非错峰限产名单(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供气,提升园区集约化运营水平,降低企业成本,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工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大物流园区建设,确保工业产品和重要原材料的运输和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港供电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对城市建成区及城区工业园区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并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的木材加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园区外正常经营的木业企业自愿搬迁到园区的,且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回收企业原有土地,由工投集团按企业原有厂房面积予以回建(市自然资源局、工投集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与质量监管。
通过与重点研究所、规划设计单位、林业高校、国家高层次专家团队、国内外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合作,推进企业创新研发,强化科技要素支撑(市科技局负责)。组建国家木制品工程研发中心(贵港)、国家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港)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贵港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市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和约束,不定期开展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依法处理不合格企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大力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申请地理产品标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重点支持已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本地自主品牌提高知名度,对获得自治区级、国家级品牌称号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扶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充分发挥产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能力,保障消费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支持本市企业参加国内重要板材和家具展会,借鉴各地展会相关政策,对贵港企业在参加国内及国际知名展会时给予相应的参展补贴,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优势产品“走出去”(市商务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支持本地展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展会平台对产品的消费推动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我市在行业的影响力,致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全国板材、家具产业品牌展会(市商务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
(七)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推进转职能、改作风,强化服务企业,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协调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项目落地、推进建设、竣工投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工投集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大力推进“互联网+”与产业产销融合,推动木材加工业电商平台建设,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构建从原料供应、生产、包装、入库到销售及配送的智能化产销体系,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市商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