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约1/8以上的森林正在培育成长短结合、持续经营的优质大径用材林。借力国家储备林建设,广西的绿水青山将变成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
2015年底,广西利用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拉开了全国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建设国家储备林的序幕。3年时间,广西累计投入资金超过70亿元,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及划定800多万亩,实施面积、建设进度和投入资金均居全国首位。
2015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共同推进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一期项目利用国开行中长期贷款100亿元,营建国家储备林750万亩。这是当时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利用国内政策性贷款规模最大、贷款期限最长的建设项目。
2016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合作,授信贷款200亿元用于支持全区各县区再造国家储备林1137万亩,投资规模在广西林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
为实施好这一集商业性和公益性于一体的贷款项目,广西坚持“政银企”同频共振,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强大合力。
广西安排资金用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指定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广西林业集团作为项目融资平台。整合资金实现政策性保险全覆盖,减轻项目单位资本金自筹压力及付息压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开展了林权流转合同确认凭证贷款试点,破解林权抵押难题,组建了广西国控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国开行广西分行制定了贷款期超过25年、宽限期8年、利率为基准利率的长期优惠贷款,严格资金借用管还机制,主动优化报账流程。广西林业集团严格审核信贷申请资料,协助开展项目建设年度核查和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付息。
目前,广西已构建起“风险准备金+林权抵押+林业保险”的风险防范机制。项目累计整合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近4.5亿元,连续2年争取营造林中央贴息资金超1亿元。累计获得贷款资金超60亿元,是当期财政投资的近30倍,建设国家储备林超350万亩,是当期利用财政资金营造林的近5倍,自筹及利用社会资金总额远超历年中央财政项目自筹资金总额。
以短养长、以长辅短,在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广西充分发挥光热水丰富、雨热同期等自然优势,将长周期大径材、珍贵树种与短周期速丰林按一定比例搭配,实现还贷无忧、高效持续。
在国开行贷款的示范带动下,多家银行延用国开行低成本、长周期优惠政策,贷款投资领域从国家储备林拓宽至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2年审批贷款达53亿元,贷款余额突破18亿元,涉及生态旅游、油茶等多个领域。
2017年,广西国家储备林启动二期项目,辐射范围更广,将推广到全区72个市县,包含大部分贫困县,涵盖国有林场、造林大户(企业)和林农等各类造林主体。
项目建设前期,雇佣贫困人口参与营造林活动,使他们获得3-5年的持续性工资劳务收入。中期,通过支持林区周边贫困村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后期,支持木材加工、油茶等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持续致富。据测算,二期项目每年可提供1584万个工日,安排6.33万个劳动力就业,投工投劳增收17.42亿元,产生林地租金6.86亿元,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65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100万。
目前,广西正积极开展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确认凭证贷款试点工作,协调建立基于风险准备金收益的林业发展基金体制,持续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推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