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有效改善,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退后十”目标任务,唐山特制定4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4月份,唐山市绩效评价为A、B级的钢铁企业不限产,绩效评价为C级的钢铁企业将实施分级管控。
《方案》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一、管控目标
全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不超过49ug/m³;其中,曹妃甸区力争不超过36ug/m³,丰南区力争不超过39ug/m³,迁西县力争不超过40ug/m³,迁安市力争不超过42ug/m³,遵化市力争不超过43ug/m³,开平区、滦南县力争不超过45ug/m³,乐亭县力争不超过47ug/m³,路南区、路北区力争不超过49ug/m³,丰润区力争不超过50ug/m³,高新区力争不超过52ug/m³,古冶区、滦州市、玉田县力争不超过54ug/m³。
二、管控时限
2020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一)本次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
(二)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三)对三类企业(正面清单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环保达标复工复产企业)不予管控,做到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
四、管控内容
(一)工业企业减排。
1.钢铁行业
(1)绩效评价为A、B级的不限产。
(2)绩效评价为C级的实施分级管控。港陆钢铁、津西钢铁(东、西两厂区)、文丰钢铁、唐钢中厚板、德龙钢铁烧结、球团、高炉停产比例不低于20%。东海钢铁、东海特钢、九江线材、鑫达钢铁、燕山钢铁、荣信钢铁、松汀钢铁、轧一钢铁烧结、球团、高炉停产比例不低于30%。唐银钢铁、春兴钢铁、唐钢不锈钢、国义钢铁、金马钢铁、东华钢铁、凯恒钢铁、瑞丰钢铁、经安钢铁烧结、球团、高炉停产比例不低于50%。唐钢南厂区360㎡烧结机压50%风门生产。唐钢北厂区保留1座3200m³高炉和两台烧结机生产,其余高炉和烧结机停产。企业停产比例均以生产装备计。
(3)根据唐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联合出具的《关于给予减免限产政策支持的函》,天柱钢铁、新宝泰钢铁,华西钢铁、荣程钢铁,建龙钢铁不限产。
2.焦化行业
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停止湿熄焦作业。
2.独立石灰窑
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绩效评价为B级的不限产;绩效评价为C级的限产50%,以停产时间计。
3.砖瓦窑
古冶区、丰南区按照《唐山市部分行业差别化管控措施技术指南》评价为“好”的企业不限产;其他企业限产50%,以停产时间计。
针对不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依法处罚,拒不整改的按日计罚。